全校师生员工及第三方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维护校园停车环境,学校将于2026年1月12日至13日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弃车辆进行集中清理,请各位此日期前对各自的车辆进行检查维护,逾期未处理且符合废弃车辆认定标准的,将统一清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废弃车辆:
车身残缺破烂、机件严重锈蚀、轮胎瘪塌、落满灰尘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单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视为废弃车辆。
二、清理范围
1.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教工宿舍楼单车停放点及公共区域;
2.锁在电线杆、路灯杆、护栏、指示牌、停车位等公共设施上的废弃车辆;
3.丢弃在绿化带、消防通道、道路两侧等区域有损校容的车辆。
三、被清理的废弃车辆暂存地点及公示时间
1.暂存地点:北区综合体育馆东侧空调主机旁;
2.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26日。
四、被清理的废弃车辆需要领回的流程
车主须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车辆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联系人:林奕希,联系电话3296136);
公示期结束后,未认领的车辆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由学校统一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请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及时维护处理闲置车辆,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