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第十三届全国环境化学大会(以下简称 “大会”)将于11 月 28 日 - 12 月 2 日在我校举办。大会期间参会人员及车辆集中涌入校园,届时校园内交通流量将大幅激增,学校核心区域(如北区会场、停车场、主校道、饭堂等)及周边的人流、车流交织情况突出,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压力显著加大。为保障参会嘉宾、师生的出行安全,确保大会议程按计划推进,避免因交通拥堵或停车混乱而影响大会的整体效率与体验,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活动管理规范,就大会举办期间校园车辆入校及停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车辆管理
参会人员车辆须凭学校联络组统一制发的专用通行证入校,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调度,入校后按现场指引停放至指定专属区域。
二、教职工车辆管理
倡导教职工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尽量减少驾车来校;确需驾车入校的,须将车辆规范停放至南区工训中心地下车库,严禁占用校园地面停车场(尤其是北区核心区域停车场),避免影响大会交通调度。
三、校外车辆及审批管理
大会期间,请各单位暂停审批校外车辆入校申请(含因公办事、亲友探访等)。未持有大会专用通行证的校外社会车辆(含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等),一律禁止入校。
四、非机动车辆管理
11 月 28 日 10:00 至 12 月 2 日 18:00,伍舜德楼架空层;12 月 1 日 15:00 至 12 月 2 日 15:00,区柏来篮球馆架空层及周边区域(含通道、人行道),禁止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各类非机动车辆。请相关车主提前将车辆自行转移至其他合规停放点。
五、临时禁止停车区域
11 月 28 日 10:00至12 月 2 日 18:00 北区马兰芳片区停车位、原驾校场地停车场、文化交流中心周边所有停车位,一律禁止车辆停放;
12 月 1 日 15:00至12 月 2 日 18:00 综合实验楼东侧与七人制足球场之间的全部停车位,一律禁止车辆停放。
六、追责提醒
若相关单位或个人不服从本次大会车辆管理安排,导致交通秩序混乱而影响大会正常举办,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剐蹭、活动延误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据以下规定严肃追责:
(一)单位责任追究
若校内单位未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遵守管理规定,或擅自批准校外车辆入校,导致违规事件发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由学校保卫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负面清单。
若校外单位(含第三方服务单位)无视禁入规定,强行安排车辆入校,由学校保卫处通报属地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若造成设施损坏,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维修费用及间接损失。
(二)个人责任追究
校内师生:教职工若违规占用道路、核心区域地面停车场、学生若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由学校保卫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整改;若拒不整改导致交通拥堵或安全隐患,依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在学校“依法治校宣传栏”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如引发车辆剐蹭、影响大会车辆正常通行),报相关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校外人员(含第三方服务人员):校外人员若强行驾车入校或违规停放车辆,由学校保卫处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造成恶劣影响的额外追责:若因不服从管理导致大会重要环节延误、嘉宾受伤、媒体负面报道等恶劣后果,除上述处罚外,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公共秩序罪” 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若造成经济损失(如大会因延误产生的额外费用),需依法承担全额民事赔偿责任。
请各单位、全体师生及相关人员支持和配合大会车辆管理要求,提前规划出行与停车方案,自觉服从安保人员调度,共同保障大会顺利举办。由此给各位广大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感谢配合!
保卫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