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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综合服务平台部门编号、项目编号调整的通知
2026-01-11   财务处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信息化管理基础建设,加强财务系统与校内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流通,实现数据共享和应用集成,财务处对综合服务平台中部门编号和项目编号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一、部门编号调整范围

财务综合服务平台中校内组织机构的原部门编号已按照《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信息化标准规范基础信息编码规则》调整为五位数。财务综合服务平台中已撤并机构部门编号和财务处自编部门编号调整为原编号前加“00”补足五位数,例如原部门编号为“510”调整后部门编号为“00510”。

调整后的部门编号见文末附件《财务综合服务平台部门编号调整对照表》,也可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财务处公众号下载查询。

二、项目编号调整范围

(一)部门公共项目

原项目号组成为:部门号(3位数字+项目类型(2位数字+流水号3-7位数字);

调整为:项目类型(2位数字+流水号(3-10数字。调整后的项目编号不包含原3位数字部门号,如原项目编号“104 30 010 01”调整为“30 010 001”。

各部门调整前后的公共项目编号对照表已分别发至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科,填报前请联系部门办公室或综合科查询最新项目编号

(二)教工个人项目

2026年以前已立项的教工个人项目(非部门公共项目)编号维持不变,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项目编号按照新编码规则编码。

三、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一)自2026年起,部门公共项目在综合服务平台填报财务报销、收入申报及其他相关业务时,须填写调整后的部门编号和项目编号方可检索项目报账。

(二)未调整编号的个人项目,在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时,请先根据项目编号前三位数字判断调整前的部门编号,然后查阅附件中对应部门的新五位编号填写部门编号,如项目编号“340200XX”前三位“340”对应的新部门编号应填写“03009”;项目编号填写原项目编号。

(三)对于2026年1月10日前已提交但未投单的业务单据,开账后将无法扫描投单,系统将退回业务单据至“失败业务”模块中,请各报销人重新以新部门号和项目号填报后再提交。

(四)因部门编号及项目编号调整,2025年及以前的财务数据在“旧网上查询系统(2025年及之前财务数据)”功能中查询,2026年及以后的财务数据在“网上查询系统(2026年)”功能中查询。

如有系统使用问题,可联系财务处综合科(电话:0750-3296123)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财务综合服务平台部门编号调整对照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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